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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伪满皇宫位于长春市光复北路5号,是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•溥仪充当伪满洲国傀儡皇帝时的宫廷旧址,占地面积13.7万平方米。核心区现存文物建筑多处,以中和门为界分为内廷和外廷。内廷区主要有缉熙楼、御花园、同德殿、书画楼等,是溥仪及其眷属的生活区。外廷区主要有勤民楼、怀远楼、嘉乐殿、宫内府等,是溥仪的政务活动区。此外,还有御用汽车库、马厩、跑马场、花窖、禁卫军营房、铁路专用线、建国神庙、祭祀府、近卫军营房等附属设施。

  伪满皇宫前身为民国政府负责管理吉林、黑龙江两省盐务的吉黑榷运局官署。当时主要建筑有勤民楼和缉熙楼,楼内设施先进,有暖气和煤气,是当时长春较好的建筑之一。

  1981年,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伪满皇宫旧址为吉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当时划定的保护范围是:南起莱薰门,北临珠江路,东毗铁岭屯,西至兴延胡同。

  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,伪满皇宫旧址曾先后被多家单位和几百户居民占用,在旧址保护范围内,不可移动文物不仅得不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,开放空间逐渐萎缩;旧址周边环境一度脏乱差,交通安全状况日益恶化,严重影响了吉林省和长春市的对外形象。

  2000年7月,吉林省省委、省政府决定将伪满皇宫旧址划归长春市属地管理。长春市市委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,专门成立了由安莉副市长、王学战副市长任组长,市政府1 4个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长春市伪满皇宫恢复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,提出了“举全市之力,三年恢复伪满皇官旧址原貌”的总体工作目标,并决定把伪满皇宫划归净月开发区管理,依托净月开发区的经济优势和体制优势,由净月开发区牵头开展伪满皇宫恢复、保护、利用工作,由市文化局对伪满皇宫旧址实施行业管理。将原吉林省伪皇宫陈列馆更名为伪满皇宫博物院,并成立了伪满皇宫管理局。

  长春伪满皇宫管理局、伪满皇宫博物院按照伪满皇宫旧址保护恢复工作总体思路,先后组织省内外著名专家召开保护恢复利用规划研讨会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的有关规定,坚持规划先行和“修旧如旧” 的原则,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长春市规划院编制“伪满皇宫旧址恢复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和详规”。多次组织召开有国家文物局、国家旅游局、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和省内专家参加的规划论证会。经过反复论证和修改,“伪满皇宫旧址恢复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和详规”先后通过市政府、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的审定。

  与此同时,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北京、大连、沈阳、抚顺、哈尔滨等地,查阅近8000万字中日文历史资料和3000多幅历史图片,采访10多位爱新觉罗家族后裔以及30多位历史见证人,掌握了大量历史资料,并制定了同德殿、东御花园、怀远楼等复原设计方案。